發布日期: 2024-09-23
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引導和鼓勵我市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管理暫行辦法》)和《青島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青民發規〔2022〕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1.青島市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2.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
3.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4.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評價標準見附件1)。
有效期內創新型中小企業不參與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二、組織實施
1.企業在線申報。在“青島政策通”平臺開設青島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窗口,企業登錄系統申報,線上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申報企業要認真閱讀《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本通知要求,對申請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申報系統將于9月25日起開放,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10月14日17:00,逾期線上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
2.區市評價推薦。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對企業自評信息、合規經營情況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含實地抽查),形成初審意見,于10月22日17:00前完成網上推薦及行文推薦工作(紙質件推薦行文1份,電子版通過金宏網發送,含Word版和蓋章PDF版)。
區市推薦前,企業可以修改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區市推薦上報后不得修改補充材料,企業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是項目評價的依據。
3.市級審核評價。市民營經濟局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市級審核評價。
4.公示公告。市民營經濟局根據第三方機構審核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擬通過評價企業名單。公示期內,各區市主管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的申訴信息進行答疑。公示無異議的,由市民營經濟局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三、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科技、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聯動,做好轄區內有效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等優質企業的跟蹤指導,積極開展政策宣傳解讀,確保中小企業應知盡知,廣泛動員企業參評。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把評價認定標準,按照“誰推薦、誰把關,誰審核,誰管理”方式,確保審核項目申報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實性,并向市民營經濟局推薦初審通過的企業。
(二)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工信部培育平臺及時更新企業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如發生更名、合并、重組、遷移、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等與評價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發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登錄培育平臺,填寫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不再符合評價標準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由市民營經濟局核實后取消公告。對于未在3個月內報告重大變化情況的,取消復核資格,或直接取消公告。
(三)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四、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市南區51989380,市北區82820159,李滄區51983321,嶗山區88998007,西海岸新區88151066,城陽區58770875,即墨區89067133,膠州市82288571,平度市87364327,萊西市88405051,高新區68686931,自貿片區86976830,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85912658。
2.“青島政策通”技術支持:8501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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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doc
??????2.創新型中小企業佐證材料清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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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