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4-09-23
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7〕156號)和市民營經濟發展局2024年度工作計劃,為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現就組織推薦申報2024年度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符合條件的具有開放性和資源共享特征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向所在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根據示范平臺公告有效期三年規定,2021年認定的市級示范平臺將于2024年12月31日失效,2021年及以前認定的市級示范平臺可自愿重新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在青島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兩年以上,資產總額不低于100萬元,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服務業績突出。年服務中小企業100家以上,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步增長,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三)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集聚服務機構5家以上。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收費要有相應的優惠規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要不少于總服務量的20%;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五)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占80%以上。
(六)申報單位應滿足以下至少一項功能要求:
1.信息服務。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100家以上;年組織開展的相關服務活動6次以上。
2.技術服務。具有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具有專家庫和新產品、新技術項目庫等;具備條件的應開放大型和精密儀器設備與中小企業共享;年開展技術洽談、產品檢測與質量品牌診斷、技術推廣、項目推介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活動5次以上。
3.創業服務。具有較強的創業輔導能力,建有創業項目庫、《創業指南》、創業服務熱線等;開展相關政務代理服務;年開展創業項目洽談、推介活動6次以上。
4.培訓服務。具有培訓資質或在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案,具有線上和線下培訓能力,有完善的培訓服務評價機制,年培訓1200人次以上。
5.融資服務。年組織開展投融資對接、企業融資策劃、推薦和融資代理等服務活動6次以上,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總額5億元以上的服務機構;或向中小企業提供年新增擔保額20億元以上的融資擔保機構。
(七)申報示范平臺應當在創新服務模式,集聚創新資源,推進線上線下服務結合,促進服務與需求精準對接,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發展潛力和轉型動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優勢和示范性。
三、申報材料
請按以下順序提交申報材料。
(一)青島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附件3);
(二)佐證材料
1.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或從稅務所得稅匯算清繳系統導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上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主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含稅務部門印章)及服務收支情況報告;
3.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兩年無不良記錄和失信記錄的證明材料(下載相關證明材料);
4.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如提供租賃合同,需同時提供與租出方一致的產權人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并能可持續經營);
5.有效期內的合作服務機構清單,與合作服務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復印件;
6.收費標準及對小型微型企業收費實施優惠的相關規定復印件,開展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的證明材料;
7.單位人員社會保險繳費清單(上一年度12月份)和勞務派遣證明等(勞務派遣證明需同時提供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的對應人員社保)及學歷、職稱證明;
8.省級及以上行政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資質)、網站備案、許可證等證明(復印件);
9.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情況清單,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按服務類別整理提供通知、照片、合同、總結等);
10.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管理制度、發展規劃、年度目標、特色優勢和示范性、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說明等,以及其他材料);
(三)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附件4,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法人簽字)。
四、申報流程
(一)企業網上申報。此次項目申報,全部采取線上申報方式,不接收紙質申報材料。企業登錄“青島政策通”平臺(網址:zccx.qingdao.gov.cn),選擇“2024年度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項目”端口,在線填報市級示范平臺認定申請表、填報數據、上傳佐證材料等,完成網上申報。企業網上申報系統將于2024年9月24日12時開放、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17:00。逾期系統將關閉,不再受理項目申報。
(二)區市網上初審。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在線受理企業申請材料,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符合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對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的企業申報材料,要及時退回企業進行修改。同時,要核實企業在近兩年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是否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出具初審意見,完成網上推薦,網上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7:00,逾期系統將關閉。區(市)推薦前,企業可以修改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區市推薦后,一律不得修改補充完善申報材料,企業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是項目評審的依據。
(三)匯總材料上報。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網上審查情況,統一填寫申報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1),出具正式推薦文件,推薦文件應由區市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發并加蓋公章,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12:00前將推薦文件、《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匯總表》(附件1)、《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附件2)等材料紙質件報送至市民營經濟局協調指導處(電子版通過金宏發送)。
(四)市級審核。市民營經濟局根據企業線上申報材料、區(市)審核意見等情況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結束后,對擬認定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公布為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五、相關要求
(一)履行主體責任。申報企業作為責任主體,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并作出信用承諾,自覺接受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取消申報資格。
(二)嚴格審核把關。請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廣泛宣傳、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對示范平臺申請材料符合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確認,在對其服務業績進行測評的基礎上,優先推薦積極參加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和“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等工作成效明顯的服務平臺,總結提煉示范性表述,提出推薦意見并對初審結果負責。請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4年9月24日12時前將區市分管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項目審核人員信息表報送至郵箱qdsmyb@126.com。
(三)嚴格工作要求。請各區市民營經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盡可能提前組織轄區企業及時完成有關填報和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最后時間匆忙填報和提交。企業網上申報系統一經關閉,不再接受項目申報。企業申報材料經區級審核推薦并提交到市級后,不再允許退回修改。
聯系電話:55583227、51917905
材料報送地址: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9號市級機關4號樓922房間
? ? ? ?3.青島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xls
? ? ? ?4.申報單位承諾書.docx
? ? ? ?5.區(市)分管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項目審核人員信息表.doc
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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